项目编号:AHSL-YTWL250617
澄清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12.4.1 付款周期: 现修改为:付款周期:待业主支付计量款后,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每个月25日为工程款支付期,以当月完成工程量合同价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结算经审计审核并移交完成后,付至审计后的 97%;余款 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无息)。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安徽慎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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