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颍上县顺河路商业广场1#、3#楼改造项目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本招标项目颍上县顺河路商业广场1#、3#楼改造项目专业分包,项目法人(业主)为安徽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安徽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颍上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根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设计变更及会审纪要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420万元
2.7 其他: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临建用工、包文明施工用工、包材料检测及设备调试安装费用、包乙方一切险种如工伤险、第三方责任险、包一切与合同内工作有关的零星用工(包含但不限于甲方所供材料到达现场以及所有材料退场后的装卸运、码放等所用零星用工)。招标人现场不再发生任何零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且中标后至该项目履约完成前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外不允许变更,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如有限制期限的,公示期同限制期;无限制期限的,公示期视为一年内);
(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其他网站的查询结果不在本招标文件的约定范围。
有以上情形之一参与投标的,无论是否中标均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列入黑名单(失信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费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 29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30 -17:30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颍上县城投二楼会议室(颍上县政务南路266号)
7、特别提醒
在履约过程中,乙方中途擅自停工超过3天罚款3万元,乙方中途擅自停工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竣工前所有工程款不予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颍上县慎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 人: 韩先生 法定代表人: 周先生
地 址:颍上县政务南路266号 地 址:颍上县人民西路 246 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姜工 联 系 人: 郜工
电 话:15805685330 电 话: 18395597869
传 真: 传 真: sxzxfw@163.com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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